聊斋艳谭
因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助理、教学助理2名。具体事宜如下: 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行政助理2名,教学助理2名。 二、招聘岗位主要职责 招聘遵循保证质量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岗位职责如下: 1.行政助理 岗位职责:协助学院完成日常行政管理工作,如文件收发与整理、会议安排与记录、办公用品管理、部门间沟通协调、学生事务管理、各类智慧校园应用系统使用等。 2.教学助理 岗位职责:协助学院开展教学辅助工作,包括课程资料准备、排课、学生作业批改与成绩统计、教学实验室管理、协助组织教学实践活动、招生宣传、各类智慧校园应用系统使用等。 三、招聘要求 1.高校应届毕业生(含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本科生、毕业研究生); 2.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有良好的服务意识,具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、一定英语口语沟通能力; 3.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,能熟练掌握基于新技术工具(如AI工具等)的文字编辑、排版和办公软件操作; 4.工作认真细致,有较强的责任心,具有一定的人际关系协调能力,能处理好领导、同事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; 5.服从学院内部用工岗位调配。 四、学院行政助理、教学助理属于编外聘用人员,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不低于当年度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。薪酬标准为3000元/月。学校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(包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)和住房公积金。 五、应聘材料含个人简历、学历证、学位证等,材料上需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。应聘材料必须真实,内容不实的,责任自负。 邮寄地址: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,聊斋艳谭
203办公室 联系人:刘志中 联系电话:0771-3232214 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邮编:530004 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材料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聊斋艳谭
,纸质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,逾期不再接收材料。 六、聊斋艳谭
对申请人员组织招聘考核。具体考核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。 七、学院将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予以审查,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 聊斋艳谭
2025年7月4日 |